《分別善恶报应经》卷2:(大正藏01, no. 81, p. 899, b12-c11)
「复次十恶。 获果有十。 何等为十。
杀生十者。 一、冤家转多。 二、见者不喜。 三、有情惊怖。 四、恒受苦恼。 五、常思杀业。 六、梦见忧苦。 七、临终悔恨。 八、寿命短促。 九、心识愚昧。 十、死堕地狱。
复次偷盜报有十种。 何等为十。 一、结宿冤。 二、恒疑虑。 三、恶友随逐。 四、善友远离。 五、破佛净戒。 六、王法谪罚。 七、恣纵[3] 惕逸。 八、恒时忧恼。 九、不自在。 十、死入地狱。
复次邪欲报有十种。 何等为十。 一、欲心炽盛。 二、妻不贞良。 三、不善增长。 四、善法消灭。 五、男女纵逸。 六、资财密散。 七、心多疑虑。 八、远离善友。 九、亲族不信。 十、命终三涂。
复次妄语报有十种。 何等为十。 一、口气恒臭。 二、正直远离。 三、谄曲日增。 四、非人相近。 五、忠言不信。 六、智慧鲜尠少。 七、称扬不实。 八、诚语不发。 九、爱论是非。 十、身谢恶趣。
复次饮酒三十六过。 其过云何。 一、资财散失。 二、现多疾病。 三、因兴斗诤。 四、增长杀害。 五、增长瞋恚。 六、多不遂意。 七、智慧渐寡。 八、福德不增。 九、福德转减。 十、显露秘密。 十一、事业不成。 十二、多增忧苦。 十三、诸根暗(音案,愚昧; 糊涂)昧。 十四、毁辱父母。 十五、不敬沙门。 十六、不信婆罗门。 十七、不尊敬佛。 十八、不敬僧法。 十九、亲近恶友。 二十、舍离善友。 二十一、弃舍饮食。 二十二、形不隐密。 二十三、淫欲炽盛。 二十四、众人不悦。 二十五、多增[4]语笑。 二十六、父母不喜。 二十七、眷属嫌弃。 二十八、受持非法。 二十九、远离正法。 三十、不敬贤善。 三十一、违犯过非。 三十二、远离圆寂。 三十三、颠狂转增。 三十四、身心散乱。 三十五、作恶放逸。 三十六、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。 」
[3] 惕=豫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[4] 语笑=笑语【明】